本报讯 日前,民航局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《关于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旨在解决我国国际航空枢纽战略谋划不深、枢纽竞争力不强、协同运行效率不高、国际运输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,高水平建设国际航空枢纽,提升民航国际竞争力,更好发挥民航国家重要战略产业作用。
国际航空枢纽是航空运输服务体系的核心节点,是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。意见提出,牢牢把握国家对特定地区的战略定位,加强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建设,打造2至3家世界级超级航空承运人,加快推进“3+7+N”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建设,即强化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国际航空枢纽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功能,提升成都、深圳、重庆、昆明、西安、乌鲁木齐、哈尔滨等7个国际航空枢纽区位门户复合型功能,提升大连、南京、杭州、合肥、福州、厦门、济南、青岛、武汉、长沙、南宁、海口等若干区域航空枢纽功能,稳步推进专业和综合性航空货运枢纽建设。
意见明确了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发展目标:到2025年,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基本成型;到2035年,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全面建成;到2050年,建成一批世界一流航空企业和一流航空枢纽,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进一步完善,支撑我国建成保障有力、人民满意、竞争力强的一流航空运输强国。
针对加强区域航空枢纽面向特定区域国际功能,意见明确,基于国家赋予的特定功能定位,提升大连、南京、杭州、合肥、福州、厦门、济南、青岛、武汉、长沙、南宁、海口等若干区域航空枢纽功能,增强与十大国际航空枢纽连接,鼓励构建 “干支通、全网联”通程航班,提升对非枢纽机场辐射带动作用。鼓励区域航空枢纽根据区域和城市对外经贸、文化交流、人员往来需求以及政策产业优势,积极拓展面向特定区域的国际航空运输网络,加强特定方向航空运输通道建设,增强面向特定区域国际航空枢纽功能。